二親等買賣過戶|親屬間房屋移轉的稅務與流程
親屬之間要移轉房子,除了贈與、繼承,也常見用「買賣」的方式辦理。但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,稅法上有特別規定——不是簽個買賣契約就算數。這篇說明二親等買賣的定義、舉證要件、稅負與流程,以及最容易踩雷的地方,讓親屬間的房屋移轉合法又順利。
什麼是二親等買賣?為什麼特別看待
二親等以內親屬,指的是父母、子女、祖父母、孫子女、兄弟姊妹等一定親等範圍內的親屬。稅法對這類親屬間的財產「買賣」特別謹慎,是因為實務上常有人「名為買賣、實為贈與」——用買賣的名義移轉,藉此規避贈與稅。
因此,二親等間的買賣移轉,原則上會先被推定為「贈與」,除非能提出反證,證明這確實是一筆真實、有支付價金的交易。想了解交易安全與產權把關的重要性,可參考雙地政士制度,守護不動產交易安全。
關鍵:要能舉證「真的有付錢」
要讓二親等買賣被認定為買賣、而非贈與,核心在於證明買方確實支付了價金,且款項來源與買方本身財力相符。常見的佐證包括:
- 金流證明:實際的匯款、轉帳紀錄,能對應買賣價金與時間點。
- 資金來源:買方要能說明這筆錢從哪來(存款、貸款、收入),且與其財力相稱。
- 合理價格:成交價明顯低於行情,可能被認定差額屬贈與。
如果買方無法舉證支付價金,或錢其實是賣方(例如父母)提供的,就可能被認定為贈與,改課贈與稅。
可能涉及的稅負
被認定為真實買賣時,與一般房屋買賣類似,可能涉及:
- 契稅:由買方負擔,依房屋評定現值計算,稅率以規定與核定為準。
- 土地增值稅:由賣方負擔,依土地漲價數額累進計算。
- 房地合一稅:賣方依持有期間與獲利計算,持有愈短稅率通常愈高(實務上約落在一成到四成多的區間,實際以核定為準)。
反之,若被認定為贈與,則改依贈與稅規定計算。兩種認定的稅負差異可能不小,事前試算很重要。任何稅率與級距都應以申報當年度的公告與稅捐機關核定為準。
辦理流程與常見誤區
- 簽訂買賣契約:確認產權、約定價金與付款方式。
- 備妥金流佐證:實際付款並保留匯款紀錄,這是後續舉證的關鍵。
- 稅務申報:辦理契稅、土增稅等申報,並依規定送核。
- 過戶登記:向地政事務所辦理產權移轉登記。
常見誤區包括:以為「簽約就算買賣」而未實際付款、價格壓得太低、資金其實是長輩出的卻登記成子女買。這些都可能讓交易被改認定為贈與。二親等買賣的稅務判斷較細,建議先請專業試算——稅務規劃可洽點擊時代記帳士事務所,產權過戶與申報則交由專業地政士協助辦理,合法又安心。
※ 本文為一般性資訊整理,實際稅費與流程請以財政部、各地政事務所與稅捐機關的最新規定為準。
常見問答
二親等之間可以用買賣過戶嗎?
可以,但稅法對二親等以內親屬間的買賣特別謹慎,原則上會先推定為贈與,除非能舉證這是真實、有支付價金的交易,才會被認定為買賣。
為什麼二親等買賣會被當成贈與?
因為實務上常有名為買賣、實為贈與的情形,藉買賣名義規避贈與稅。因此稅法先推定為贈與,須由當事人提出金流等反證,證明確實有付錢,才改認定為買賣。
要準備哪些證明才算真的買賣?
關鍵是金流證明,如匯款轉帳紀錄要能對應價金;買方還要能說明資金來源且與財力相符。成交價也不宜明顯低於行情,否則差額可能被認定為贈與。
二親等買賣要繳哪些稅?
被認定為真實買賣時,與一般買賣類似,買方負擔契稅、賣方負擔土地增值稅與房地合一稅;若被認定為贈與,則改課贈與稅。兩者稅負差異可能不小,建議事前試算。
二親等買賣最容易踩的雷是什麼?
常見是以為簽約就算買賣卻沒實際付款、價格壓太低、資金其實是長輩出的。這些都可能被改認定為贈與。建議先請稅務與地政專業試算並協助辦理,確保合法。


